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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律在身边——年轻干部要系好“廉洁扣”

发布时间:2026-05-11 浏览次数:

【我该怎么办】年轻干部小林虽然工作时间不长,但凭借出众的工作能力,职务不断升迁,逐渐在一些项目决策中有了话语权。不少老板慕名而来,开始邀请他参与一些吃喝玩乐活动,甚至想送他名贵礼物。小林一边享受这种“众星捧月”的感觉,一边担心:这样和老板交往行吗?

【提示提醒】培养选拔年轻干部,事关企业人才队伍建设,事关企业发展大局。但个别年轻干部刚刚成为企业骨干或走上领导岗位就腐化堕落,在人生和事业成长的黄金期跌落深渊。这些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作风问题肇始,导致理想信念在吃吃喝喝、觥筹交错中逐渐崩塌,廉洁防线在迎来送往、勾肩搭背中逐渐失守。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九十七条规定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(券)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。第一百零一条规定,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年轻干部大多是从家门到校门、校门到企业,处于事业、生活起步期,社会阅历、实践历练相对不足,容易在权力和物欲中迷失自己。因此,小林的担心是必要的。作为年轻干部,不能甘于被“围猎”,而要坚定理想信念、提升党性修养、补足精神之钙,不负企业的殷切期待。

【相关案例】2018年9月,大学毕业后的张某某主动到基层锻炼。参加工作不到1年,张某某便担任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民主乡项目办主任。由于在施工、验收等工作上有一定的话语权,各路工程老板、社会人士逐渐向他靠拢。对于施工方安排的吃请,他来者不拒,赠送的高档烟酒均“照单全收”。2019年至2022年,张某某在民主乡、荣丁镇工作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招投标、项目验收、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主动索取、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2万余元。2022年3月,张某某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被开除公职。同年9月,张某某因犯受贿罪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
【延伸阅读】个别年轻干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干扰,价值观容易受影响,甚至扭曲变质。有的企业“上梁不正”,年轻干部“跟风随大流”走上歪路;有的在他人的恭维和吹捧声中飘飘然,导致行为失控脱缰;还有的在自身的不良嗜好、虚荣心与享乐欲的驱使下误入歧途。年轻干部要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,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,这样才能行稳致远。*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《纪律在身边3:违纪违法案例解析100篇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