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该怎么办】
老郑最近到某局担任局长,高兴之余也要面临几个前任留下的棘手问题。朋友老胡“点拨”他,那些工作“费力不讨好”,干好了是前任的政绩,干不好落一身埋怨,不如借着新官上任三把火,把这些老问题撇在一边,多干点能“出彩”的活。老郑有些犹豫,这样行吗?
【提示提醒】
“新官不理旧账”是个老话题,也是时有发作的“顽疾”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新后,对一些历史欠账、遗留问题视而不见、久拖不决,甚至出现“击鼓传花”的现象,其本质是回避矛盾、不负责任,看似“聪明”,实则影响党的形象与公信力,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营商环境,群众对此反映强烈,危害不可小视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,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,贯彻执行、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,给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造成重大损失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,消极回避、推卸责任,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。因此,老胡是假聪明真糊涂,老郑要端正政绩观,把单位的发展放在首位,直面困难、解决问题才是正道。
【相关案例】
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新集乡田坪村扶贫搬迁项目中,存在选址程序不规范、项目违规申报、违规确定无资质的单位施工、相关责任人员失职失责、工程验收弄虚作假、安置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入住率不高等方面问题。其中,历任新集乡负责人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不担当不作为,面对问题绕着走,对群众多次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,既不向上级部门汇报,也不采取实质性措施去整改落实,而是以典型的“推绕拖”方式搪塞敷衍,最终导致47户搬迁房33户出现裂缝,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。2018年,省市区三级纪委监委对包括4名省管干部在内的3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,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安定区新集乡党委原书记谢某,党委原副书记、乡长王某等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。改革发展是一场接力赛,应当一张蓝图绘到底、一任接着一任干、一棒接着一棒跑。无论是新官还是旧官,都要有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精神境界和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历史担当。一方面,要时刻绷紧责任之弦,坚决避免因好大喜功、胡乱决策给后任领导干部“挖坑”“埋雷”。另一方面,要直面历史遗留问题,对于“旧账”不仅要管,还要管到底、抓落实,真真正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,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干好。
【延伸阅读】
“影子公司”是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腐败手段隐形变异、翻新升级的突出表现,公权力隐身操纵是其重要特征,主要有四种类型:一是亲友挂名,充当靠山;二是他人代持,幕后操控;三是假借投资,攫取利益;四是“一家两制”,政商合体。
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《纪律在身边3:违纪违法案例解析100篇》